在太原這個二線城市里面,每年都會有非常多的公司成立,當然也有很多的公司被注銷,市場的發展讓這些公司都有非常大的變化,今天我們來講一下
太原注冊公司以后如果公司經營不善,或者公司有變動,是對公司進行注銷好還是對公司進行轉讓合適,今天我們來給大家講一下注銷和轉讓的方方面面。大家看看哪個更適合。
一、公司注銷的原理:
公司注銷就是把原有公司在工商、稅局、銀行等一些信息、證件全部注銷刪除,使原有公司不復存在,公司都不想經營了,并且注銷公司時間周期長(前后達二個月左右),且跑完工商和稅務及登報需要一筆不小的費用。還要另出一筆費用和花費較長時間去完成注銷,確實費心費力。
二、公司轉讓的原理:
公司轉讓就是把公司的法人、股東存在工商、稅局、銀行等信息變更給需要購買的人,原公司信息還是存在的,但已經與自己完全沒有關系了,無任何風險,所以相比之下,公司轉讓就省時、省力、又省費用了。
股東們在進行股權變更轉讓時應該要注意哪些問題呢?以下幾個典型的問題作出了解答。
一、股東股權轉上包括哪些
答:股權轉讓后,股東對公司所發生的權利義務關系全部移轉于受讓人,使之成為公司的股東從而取得股東權。因此股權轉讓所包括的權利即是股東權的全部內容:比如發給股票或其他股權證明請求權;股份轉讓權;股東會臨時召集請求權或自行召集權;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;對公司財務的監督檢查權;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記錄的查閱權;股東優先認購權;公司剩余財產分配權;股東權利損害救濟權;公司重整申請權;對公司經營的建議與質詢權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