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識產權對企業來說有什么作用?
一專利權
1)搶先:專利法規定對專利保護實行先申請原則,專利權授予最先、申請專利的人。因此,企業的發明創造要先申請專利。
2)廣告:有時,申請專利的主要目的不在專利保護,而是為了廣告宣傳,例如,在產品的包裝上標注“專利品,我廠首創”以起促銷作用。
還有人申請專利是為了轉讓技術,專利文獻就成了其最好的技術轉讓廣告。
3)防衛:一是通過申請專利防止他人盜用自己的產品和方法申請專利,然后反過來誣告自己"侵權";二是在專利文獻上將發明內容公開,通過公開專利申請的內容來防止他人搶先申請專利反過來告自己。
4)壟斷:許多企業事情申請專利不是為了轉讓技術,而是為了壟斷制造、使用或銷售其產品和方法的權利。
5)抑制:有些企業申請專利時估計到取得專利權后在告他人侵權時,有可能被他人請求宣告專利權無效而難以告倒競爭對手,但其申請專利的目的,就是為了通過打專利官司抑制和消耗對手的精力,在市場競爭中取得主動。
6)儲備:有時申請專利,并不是急于將該專利技術開發成產品投放市場,而是儲備技術,待前一代產品充分發揮市場作用時,再推出第二代產品。
7)索賠:有些企業申請專利不是為了壟斷生產、使用權,也不是為了轉讓技術,而是為了有朝一日通過打官司獲得巨額索賠金。
8)無形資產融資
9)項目申報需求:高新技術企業、企業技術中心、創新型企業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,尤其高新技術企業(認定成功后可減免40%企業所得稅及根據地方政策的扶持獎金,一般為10萬)如果沒有專利權(可以用軟件著作權替代)是不可能認定成功的。
二、商標權
1)存儲:品牌可以幫助企業存儲商譽、形象。“品牌就是一個創造、存儲、再創造、再存儲的經營過程。”
2)維權:通過注冊商標,品牌可以受到法律的保護,防止他人損害品牌的聲譽或非法盜用品牌。
3)增值:品牌是企業的一種無形資產,它所包含的價值、個性、品質等特征都能給產品帶來重要的價值。即使是同樣的產品,貼上不同的品牌標識,也會產生懸殊的價格。
4)形象塑造:品牌是企業塑造形象、知名度和美譽度的基石,在產品同質化的今天,為企業和產品賦予個性、文化等許多特殊的意義。
5)降低成本:平均而言,贏得一個新客戶所花的成本是保持一個既有客戶成本的6倍,而品牌則可以通過與顧客建立品牌偏好,有效降低宣傳和新產品開發的成本。
6)聚合效應:名牌企業或產品在資源方面會獲得社會的認可,社會的資本、人才、管理經驗甚至政策都會傾向名牌企業或產品,使企業聚合了人、財、物等資源,形成并很好地發揮名牌的聚合效應。
7)內斂效應:名牌會增強企業的凝聚力。
8)無形資產融資